长乐市诚信促进会成立于2008年,是经民政局注册登记具有法人资格的社会组织。因工作需要,我会拟招聘1—2名工作人员。具体要求如下:一、招聘原则 招聘工作坚持德才兼备的用人标准,贯彻公开、公平、竞争、择优的原则,面向社会公开招聘,通过考试考核择优聘用。二、基本条件 1、拥护党的方针政策,遵守法律法规,品行端正、诚信可靠,热爱诚信促进会工作; 2、具有大专以上学历; 3、有一定的社会工作经历和组织协调能力,有较好的写作能力和语言表达能力,能熟练运用计算机,能承受一定的工作强度。 4、身体健康。 三、报名时间 有意者请持个人简历,以及本人身份证、学历证明,到长乐市诚信促进会秘书处报名(吴航街道新民路33号,旧武装部三楼)。联系人:陈明京电 话:28818105 四、考核考核分为面试和笔试。面试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随机提问;在面试合格基础上由招聘工作小组对应聘人员进行笔试。面试和笔试时间另行通知。五、招聘人员待遇面议。
长乐市诚信促进会 2012年4月20日